图书情报领域中的信息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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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第2期?理论园地?图书情报领域中的信息法律问题研究王知津金胜勇(南开大学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天津!"""#$)摘指要:在介绍传统信息法学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
2006年第2期?理论园地?图书情报领域中的信息法律问题研究王知津金胜勇(南开大学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天津!"""#$)摘指要:在介绍传统信息法学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出面向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学研究要调整权益平衡与经信信并济效率、息自由共享与信息产权保护、息资源的建设传承与开发利用三个方面的关系,进一步分析图书情报领域急待解决的信息法律问题。关键词:信息法律图书情报知识产权资源共享信息主权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012#-34.256%.(/.3+-+&-(%)(*’+,-#.’(!+6-7-(895.:.(;.("56(8&’(8(’-./02/-94:0;-3/=-2-31,>/3?/7@37A-0971BC:973-99D;E44F,G7/3H73,)###I")!"#$%&’$:C/9-JJ:;73=1E-/;1:/F71B/3JJ70-;-9-/0;E/1743F/KL1E-/017;F-.:11E/11E-0-9-/0;EE/0243B1E0--?73J9450-F/1743:M/F/3;--0-919/3J-;;-557;7-3;BL50--FB9E/073=/1743/3J.041-;173=451E-/1743.04.-01B07=E1L68M:7FJ73=//1743%61/3/FBO-91E-2/11-073F7M0/0B/3J/1743/0-/%()*+,%-#:/1743F/K;F7M0/0B/3J/1743;731-FF-;1:/F.04.-01B;689E/073=;/A-0-7=31B./.012")%:’$"!%"3,’12)0$’,-):(!%$4’5)63:1003-6938(2006)02-0001-05法辟信息交流与利用的人文社会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律法理规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重要角色,所当然地被优先纳入到图书情报领域的研究视野。1当前研究概况我自!#世纪$#年代以来,国学术界对于信息法律问题研相的研究日趋活跃,究内容越来越系统而深入,关领域的并学者逐渐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研究群体,涌现出一批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文献概述张周"$$&年,守山、庆山出版了国内第一种信息法学专—著——《信息法学》,"]其后,又相继有朱庆华和杨坚争的[引言信即使是社会学家也必须承认,息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依而赖的生存要素,且这种依赖正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变得越来越强烈。进入!"世纪以来,以计算机和网络为代表的既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为这种依赖做了令人信服的注解,同时也为人类利用信息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然而,有人的社会属性要求,效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利用,不但需要一个技术资源丰富的物理空间,而且需要一个有序、和谐的人文社会空间。图书情报领域最能表征和概括人这类的信息交流与利用行为,个领域通过长期以来的研究与已如实践,经奋力拓展出一块坚实的物理空间,今正努力开!##&*""*"#;收稿日期:责任编辑:王景发1王知津金胜勇:图书情报领域中的信息法律问题研究《信息法教程》、!]周庆山的《信息法教程》、"]马海群的《信[[息法学》、周庆山的《信息法学研究的回顾与进展》等系[#][$]统研究的论著(文)问世。这期间,信息管理与图书情报领域对信息法律问题的专题研究主要涉及信息政策与立法、知识产权与信息资源建设、以隐电信息自由与共享、及网络法、私权保护、子商务法、电信法等方面,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陈传夫的《高新技术与知识产权》、%]李国新的《日本图书馆法律体系研究》、&][[马秋枫等的《计算机网络的法律问题》、薛虹的《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周忠海的《电子商务导论》、李德成的[(][)*]《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初论》、))]江向东的《版权制度下的数[字信息公共传播》[)!]等。)+!当前研究的特点在我国对于信息法律问题研究的十年历程中,现了良呈好的发展态势,但也暴露出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研究领域广泛但无统筹目前,关于信息法学到底是属于信息学的分支学科还是尚属于法学的分支学科,存在争论;究信息法律问题的学研者更是分属于社会学、学、济学、息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法经信领域,研究视角各有不同,研究范畴也各有侧重。由于各领域的学者缺少广泛的合作与深层次的沟通,也缺乏一个确定的、一定权威的研究框架,息法学的各研究领域很难交有信难叉融合,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学科体系,更像一些堆积起而来的知识碎片。(!)研究内容丰富但不深入就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关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内容有已相当丰富,信息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到信息法所要调整的从法律关系,到政府管理、业、络、众传播等领域的各再商网大种具体信息法律问题,乎跟信息乃至信息技术有关的所有几内容,都被纳入研究范畴。但另一方面,关于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深度却严重不足,们看到的多是介绍性、考性的研我思究成果,真正涉及具体案例的研究少之又少。其结果是,研究成果不能形成法律规范,司法实践经常会遇到不但无法可依、甚至没有原则可依的窘况。关于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不能指导信息行为的司法实践,不能不说是研究的败笔。(")研究模式多样但欠规范信周庆山将信息法学的研究模式分为传统法学模式、息理论框架型,二是专题挖掘型、三是领域专指型。无论如何划总研分,体来说关于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模式还欠规范,究理一对象、论基础等基本问题尚未解决,时很难形成专门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结纵观信息法律问题研究的十年历史,合图书情报学的我研究现状和图书情报事业的发展趋势,们不难透视信息法第信律问题研究的发展方向:一,息法律问题的研究和网络第信环境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二,息法律问题的研究重点将是平衡信息产权保护和信息自由获取之间的关系;第三,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将呈现内涵深化和外延拓展相结合的趋势。立基于对上述发展方向的理解,足图书情报领域的研究探实践和事业建设,索本领域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以及急待解决的问题,是图书情报领域中信息法律问题研究的主旨。2图书情报领域中所要调整的信息法律关系所从我国目前信息法律规范来分析,要调整的信息法律即消知关系主要有五个方面,信息自由法、费信息法、识产权法、商业信息法、国家(政府)信息法。[)#]这些法律关系作用产于图书情报领域的具体实践,生出图书情报领域所要具体调整的信息法律关系。!+)权益平衡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追求“权益上的平衡”和“经济上的效率”是各个领域图制定政策和法律规范的共同目标,书情报领域中关于信息权法律问题的研究也面临这样的问题。然而,益平衡和经济我效率从来就是一对矛盾,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在对待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上,有过反复的改变——从“兼顾效率与公平”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效率与公平并重”——由此也折射出解决这对矛盾关系的难度。既信在图书情报领域,面临信息所有权人、息提供方、信也息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面临如何合理配置信息资源、有效地驾驭网络技术来实现信息资源效益最大化的问题。追求利益平衡的表现是兼顾各方利益,比如,信息产业政但策的制定是以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目标,同时也要考虑信保障公民信息权利、息资源社会利用的最大化等属于社会范畴的问题。)$]追求经济效率的表现是在信息交流与利用过[管理学研究模式和部门分支法研究模式三种,为“理想的认信息法学研究是上述几方面的交流、认同、合作与整合”。[)"]笔者认为可以根据研究的侧重点将研究模式分为三种:是一2力多比在程中,争少投入、产出,如,信息资源的建设与服务中,强尽量利用其他单位已有资源,调“存取(,--.//)”而不是“拥有(012.3/456)”。利益平衡问题不解决,各信息法律主2006年第2期体的地位和权利得不到保证,个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就失去整运转的能量;济效率问题不解决,代信息技术对图书情经现报事业的支持就无从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就得不到实现。在协调这两个问题之间的关系,权益和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学研究面临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将寻笔者认为,权益平衡与经济效率优化结合,求二者的对立统一,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则。具体思路是:对权不而益平衡的追求,单纯去追求结果的平衡,是注重机会的平衡;不更对经济效率的追求,单纯追求眼前的利益,应该关注长远的利益。这样,虽然在一定时期内来看,信息法律主体但权各方的利益关系可能还会存在矛盾,从长远来看,益平衡与经济效率的发展轨迹会逐渐趋同。!"!信息自由共享与信息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从其真正意义的图书馆,它出现的那一天起,使命就是情为传播知识和实现公众的平等文化权力服务;报事业更是在信息用户和信息资源之间架起的一道技术桥梁。随着信息图资源共建共享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的开展,书情报事业这一建设目标就变得更加庄严而鲜活。自图然而,从知识产权制度诞生之日起,书情报领域就无还成为其虎视眈眈的目标,论是信息资源的建设,是信息几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乎图书情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考信虑知识产权制度的要求。本来,息技术的发展为图书情报但领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技术空间,由于触犯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基础,因而两者之间的矛盾反而越发激化。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有日益扩大权属范畴的诉求,张提出信息产主权的概念,努力扩张产权保护的疆域。同时,将合理使用的尺度越收越紧,以著作权法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在系中,对合理使用的规定越来越“苛刻”,有的关于合理使现用的条款对图书情报工作而言,乎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另几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版权制度越发加紧了对图书情报领域的巡航,书情报界因为侵权而吃上官司的案件越来图越多,字图书馆建设方屡屡成为被告,息网络传播权也数信本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给著作权人,无可争议的、统的图书传情报工作也开始受到质疑。必因此,须建立一种社会秩序,权利人对知识或信息使的合法权利得到承认和尊重,时也保障图书情报事业在充同分体现权利人利益的前提下能合法地利用和传播信息资源,实现图书情报事业作为一种平等获取信息的保障机制的价值。比如,可以采用法定许可、政府付费的方式来解决公共借以阅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保障公众免费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的权利以及知识(或信息)权利人的利益回报。[#$]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图书情报领域中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必须扮演主力军的角色。!"%信息资源建设传承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又拒最近,屡屡爆出图书馆以保护珍贵文献的名义,绝对用户出借文献的事件。这些事件使图书情报界关于“藏”与“用”的矛盾重又凸显出来。本来现代图书情报事业毫无但疑问地将信息的传播与利用作为事业的第一要务,随着信资息资源的丰富,源的建设和保存问题也成为与信息资源的不服务和利用同等重要的问题,但珍贵文献的保存与保护重新被重视,而且数字信息资源的保存与保护也成为研究热点。利这“建设是基础,用是目的”,是一个早已被图书情报界所普遍认可的联言命题。但是在图书情报工作实践中,特如别是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背景下,何妥善处理和正确体却现二者的地位和彼此的关系,是一个不能单纯从理念的层面来解决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但要从认识论、方法论的角度而且要从本体论、价值论的角度着眼,来分析“到底哪“如哪些资源侧重保存、些资源侧重利用”,如何保存、何“谁有权利和义务保存、利用”,谁有权利和义务利用”。而这些,都需要通过对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最终形成信息政策和信息法规,以保障图书情报事业的发展更加有据可循。3图书情报领域中急待解决的信息法律问题信息法律问题是信息法律关系在图书情报领域的具体加体现。由于信息法律所要调整的关系与矛盾非常突出,之因图书情报领域特殊的实际情况,此研究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律问题就更具复杂性和急迫性。%"#信息服务的管理体制这个问题在图书馆界表现得最为明显。作为公共事业机是构的图书馆到底是否能够实施有偿服务,否能够获得市场“经营的“准入证”,一馆两制”的可操作性有多强,#&]这些[甚问题长期以来困扰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至成为左右图书馆事业走向的根本性问题。虽然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公共图书无馆精神的讨论日益深入,偿服务重又在服务理念的导向上关夺回优势地位,于上述问题的争论似乎也有逐渐消停的趋但信势,如果不从法律制度上来加以研究,息服务的管理体制问题早晚会重新暴露出来。图书馆服务不进入市场轨道,图那么在政府对图书馆事业支持力度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书3王知津金胜勇:图书情报领域中的信息法律问题研究馆事业发展的源动力从哪里来?靠什么来激发图书馆和图书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图书馆人的精神力量会支持图书馆事业发展到什么程度?这样的问题会再次摆在我们面前。科在科技情报研究领域,研院所的改制曾给情报研究机为目构带来剧烈的震动,降低这种震动产生的影响,前情报半但研究机构大多实行半企业、事业的管理体制,如何依靠实从信息资源和技术优势,现情报业自身良性的发展,而在最信息社会中完成由先导性产业向主导性产业的转变,终仍需要通过信息政策、信息法律的形式给以确定和保证。!"#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公共借阅权最最知识产权制度与图书情报事业的矛盾,集中、直接地体现在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公共借阅权的所有与使用问题上。“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使提供作品,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所谓公共借阅权,在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荷兰,属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力,于著作权的范畴,是指作者按其具有版权的每本图书在图书馆被借阅的次数来收取版税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为一项由法律明确确定的权力,毫这无疑问是属于著作权人的,对图书情报事业通过网络从事传开利组织、播、发、用信息已经造成了一道顽固的制度壁而对垒;公共借阅权一旦在我国得到确认,传统的图书馆服务方式势必带来更大的影响。必图书情报事业要发展,须主动协调同知识产权保护制并度之间的关系,妥善解决诸如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公共借阅权这样的现实问题。如果图书情报界不积极介入信息法律问随我题的研究,着信息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们会感到法律带给我们的只有越来越加剧的桎梏和障碍。笔者曾提出解决即立协无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三种范式,呼吁、法、调,论哪种通范式都需要图书情报界具有强烈的信息法律意识,过对信息法律问题深入细致的研究并最终在法律的框架内来实现。的、更加具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由于上述原因,理想的资源许共享模式一时还无法形成,多建设单位错误地把向用户提供数字资源理解为资源共享,从而改变了资源共享的主体(理论上资源共享应该是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共享,而并非信息服务方和使用方之间的共享),盲目上马所谓的造一资源共享工程,成资源建设的新的重复和浪费,些学者甚至总结出资源共享的市场驱动型模式,##]这其实已经背离[了资源共享的初衷。此外,共享并不意味免费,共享更需要体使现并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那些投入多的资源建设单位是在共享中能够得到更大的利益回报,在共建共享中首先要考虑解决的问题。[#!]图针对上述问题,书情报学界一直在进行热烈的探讨和也细致的研究,总结出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一些重要问如进题,建立强有力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协调机构、行这信息资源的科学布局和合理配置等。然而,些研究大多是还限于学术研讨的层面,不能与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有机联系起来,还不能深入到信息法制的建设当中去。如果长此以往下去,研究只能是徒劳无功的。!")信息主权与信息资源共享国际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地球村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由于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和出发点就是提高信息资源保障因理率和减少信息资源的重复浪费,此,想的信息资源共享这应该从最大的范围即国际化的范围来开展,样才能实现信从息资源的合理配置,而实现共享效率的最大化。然而与此同时,与信息资源共享的国际化与对立的信息主权问题被提了出来。“信息主权是国家主权在信息活动中的体现,国家对传以于政权管辖地域内任何信息的制造、播和交易活动,及相关的组织和制度拥有最高权力。信息主权对外表现在,国家有权决定采取何种方式,以什么样程序参与国际信息活动,并且有权在信息利益受到他国侵犯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信息资源共享的机制与模式信息资源共享是解决信息服务能力的有限性与信息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矛盾的最有效方式。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但信息资源共享得到的技术支持越来越强大,随之也暴露出制度、法律等软条件对其支持力度的严重不足。长期以来,图互书情报事业所形成的那种条块分割、不隶属的行政管理体制,成为制约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重大障碍。虽然资源建设单位已经意识到资源共享的重要性,但打破传统的(以我为打却主(的建设观念、破已有的利益平衡,需要更加科学合理4保护。”#)][在如果按照上述理想方式,国际化的范围开展信息资源无就的共建和共享,限扩大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和内容,势这必无法保障国家的信息主权,无疑是对国家信息主权的一这种侵犯。归根结底,对矛盾仍属于权益平衡与经济效率的要需关系问题,解决这样的问题,要图书情报界把对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从国家的范畴拓展到国际的范畴。!"*信息法学教育信同上述几个问题相比,息法学的教育问题似乎不属于而图书情报界的现实信息法律问题,纯属信息法学研究的范2006年第2期畴。但由于这个问题关系到图书情报领域人才知识结构的建构和信息素质的培养,关系到图书情报事业可持续建设,因此,也应将其视为图书情报领域中急待研究的信息法律问题。“早在!""#年,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就在全国率先开设了‘信息法学’课程,后很多系将其正式列入本科生必修随课教学计划,且在硕士研究生课程中开设了‘信息政策与并法律’课程”。[$%]然而时至今日,真正针对图书情报专业人才培养的信息法学课程体系还未形成,家院校大多使用广各谱性的、没有任何针对性的信息法学知识对图书情报专业的以学生进行教育,至于很多学生会把信息法学等同于知识产权法学。在教育过程中,教者更多的是讲授有关信息管理施不和知识管理的相关法律规范,能将其与图书情报事业很好地结合起来,更不能体现信息法学对图书情报事业的支持,甚至会给学生造成“信息法学对图书情报事业的影响只有制从约而没有支持”的错觉,而使学生对图书情报事业所倡导的信息自由共享理念产生悲观情绪。这种现状如果不改变,信息法学的研究只能给图书情报学人才的培养乃至整个图书情报事业带来负面影响。调在现代社会中,整社会关系的主要社会规范是法律和契约,而契约的约束力最终也要依赖于法律的保障。因此,许多学术研究领域和事业建设领域对于法律的重视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在此情况下,们更要重视图书情报领域我并所涉及的信息法律关系和具体的信息法律问题,通过脚踏实地的研究来加以解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向图书情报面领域的信息法律问题研究不仅是一场研究,而且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就是要使图书情报事业摆脱传统信息法律框架的约束,在信息法律体系的建设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参与权,为信息的交流与利用开辟一个更为广阔的人文社会空间。参考文献[1]张守山,周庆山..信息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2]朱庆华,坚争.信息法教程[M]北京:等教育出版杨高社,2001.[3]周庆山..信息法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4]马海群..信息法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5]25]周庆山.信息法学研究的回顾与进展[A]情报学[进展(第五卷)C]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3.[6]陈传夫.新技术与知识产权[M]武汉:汉大学出版高武社,2000..[7]李国新.本图书馆法律体系研究[M]北京:京图书日北馆出版社,2000..[8]马秋枫等.算机网络的法律问题[M]北京:民邮电计人出版社,1998..[9]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北京:律出版社,法2000..[10]周忠海.电子商务导论[M]北京:京邮电大学出版北社,2000.[11]李德成..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初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12]江向东..版权制度下的数字信息公共传播[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13]周庆山.我国信息法律体系构建与完善初论[A]武汉大学首届“信息化与信息资源管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2.[14]康聪民..信息法学的理论构建[J]学术研究,(.2003,8)[15]黄先蓉..关于国家信息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原则[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6]18]21]金胜勇,献阳.关于图书馆争取信息网络[[白.传播权力的思考[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5,6)[17]金胜勇,国栋.关于我国第三代图书馆标志的新视角宋.[J]图书馆建设,(.2004,1).[19]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S]2001年10月27日颁布[20]江向东..对公共借阅权制度的理性思考[J]中国图书馆2001学报,(3):20-24,39..[22]程焕文,燕桃.息资源共享[M]北京:等教育出潘信高版社,2004.[23]金胜勇,淼.继承还是颠覆——资源共享对传统文献于.信息资源建设理论的影响[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54)[24]孔笑微..全球化进程中的信息主权[J]国际论坛,2000,(5).作者简介:知津(1947-),,开大学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王男南教授、士生导师;胜勇(1971-),,开大学商学院信息资源博金男南管理系博士生、河北大学副教授。5
文章来源:《图书情报研究》 网址: http://www.tsqbzz.cn/qikandaodu/2020/1016/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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