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情报领域中的信息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0 引言在现今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生产生活中重要的发展推动力量。在众多的生产生活领域,依靠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图书情报领域,为强化人们通过信息
0 引言
在现今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生产生活中重要的发展推动力量。在众多的生产生活领域,依靠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图书情报领域,为强化人们通过信息技术以及信息软件进行交流创造了良好的交流平台。在现今信息技术日益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前提下,图书情报领域也同样面临着众多的发展问题,其包括信息保护与信息公开、知识产权与信息共享等之间的矛盾存在的问题。而面对现今图书情报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强化法律问题的研究,并以此促进图书情报领域法律体系的形成,以此保证图书情报领域信息安全性和稳定性,促进图书情报领域的健康持续发展。
1 当前图书情报领域信息的法律现状分析
图书情报领域虽然在我国的发展时间比较短,但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发展历史。随之而来的,图书情报领域作为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兴的发展部分,为了保持其健康发展,我国党和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图书情报领域信息的法律。具体而言,最早对信息进行法规限制的包含有“信息法学、信息法教程以及信息法学的研究与回顾”。这些不同的信息法学专著的出台为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法律的出台奠定了基础。现今面对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法律问题的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以及隐私权保护等方面。而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律专家在明确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作出了针对性较强的专题研究成果。如,现今在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法律问题专题研究影响作用比较大的有陈传夫的《高新技术与知识产权》、薛红的《网络时代知识产权法》等著作。这些信息法律问题著作的出现,对规范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律问题起到了基础的规范作用。
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概括,一方面现今已经出版的法律问题著作虽然略有研究,但是其使用的统筹性比较低,而且其通常不作深入研究,此外其研究的模式也是多样化的但是其最终研究结果的规范性比较弱,其对于形成完善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目前基于图书情报领域发展的繁荣态势,强化对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成为一种必然要求。总体而言,在立足现今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法律问题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关于法律问题的研究应强化与网络环境的结合度,并且能够着重地化解当前信息公开程度日益加深与私人信息保护需求上升之间的矛盾,然后从信息法律问题内部的深化和外部的拓展相结合等方面促进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发展。
2 图书情报领域所要协调的信息法律关系分析
对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应明白其面对的是应调节的基础信息法律关系,强化法律问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
2.1 权益平衡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
图书情报领域的出现及发展作为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信息技术衍生发展的部分,其同时也参与市场经济关于利益的分配以及效率的获得。就这一方面而言,图书情报领域所要协调的法律关系最为基础的就是权益平衡和经济效益获得之间的关系。对于图书情报领域来讲,信息的权益平衡是保证人员积极参与性和平等竞争的基础,而经济效率的获得则是保证人员促进图书情报领域信息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图书情报领域信息发展的实际状况中,很难做到处理好权益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权益的平衡指的是能够在信息所有权人员、信息供应者以及信息的使用者实现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信息化技术能够兼顾三方的利益,最大限度的保证利益的平衡。而信息经济效率则是在投入产出效应的运用下,实现信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对于图书情报领域来讲,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协调发展的平衡点,兼顾权益同时获得效率。如由追求结果平等转化为追求机会过程的平等,由兼顾眼前利益转化为从长远利益的方向科学地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2.2 信息自由共享和保护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
图书情报领域是图书馆在遵循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基础上衍生的新兴领域,所以其在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必然带有图书馆最为基本的建设目标,即信息资源面向广大用户,是外界人员获得数据资源的一种方式。而且图书情报领域是进行信息共享和信息利用的主要构建平台,所以其就带有信息共享、信息公开的性质。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形成中有一个突出的部分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使得图书情报领域在工作中必须考虑每一个环节所引进的信息资源的私人所属权和拥有权,而且其引进必须做好协商沟通,不能随意地引进,否则将会违反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背负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面对现今图书情报领域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范围及深度不断强化的前提下,其也应在信息资源自由贡献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寻求一个平衡发展的点,这就要求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资源人员能够通过付费、参与引进管理的方式在保护信息资源专属人员权益的基础上引进分享相关的图书资源,以此提高图书情报信息的合法性,处理好信息自由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2.3 信息资源建设传承和市场化利用开发之间的关系
图书情报领域作为现今图书馆工作的一部分,其在实际资源利用和创新的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对于价值收藏高的信息资源的传承保护以及信息资源参与市场化经营运作形式之间的问题开始出现。信息资源的传承保护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视的工作,其不仅是知识的传承保护,更是保护我国文化权益的体现。但是信息资源的建设又不得不参与正常的市场化经营和发展,因而也是保证信息资源更新速度和积极创新获得经济效益的必要做法。同样的,在两者之间也需要寻找一个协调平衡发展的点,处理好开发、建设与传承之间的关系,力图能够在三者之间建立长效发展的机制,规范利用传承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出台规范性的法律规范文件,保持图书情报领域信息的稳定发展。
3 图书情报领域中基于法律关系矛盾急于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3.1 信息服务管理体制有待强化
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管理体制存在极大的缺陷,其管理体系的不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或即将形成法律问题[2]。具体而言,图书情报领域作为图书馆发展的一部分,但是又独立存在于一个管理部分,其在实际中存在着一个部分两个管理机制的问题,尤其是两种制度在关于图书情报信息服务经济效益获得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如一种管理机制主张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服务应为无偿服务。这种服务能够维护信息使用者的权益,但是其经济效益无从获得,而且对于维护信息专属人的知识产权也是非常不利的,没有固定的经济效益的获得将不能为图书情报领域的发展提供动力。相反如果将图书情报领域的服务定位为有偿服务,那么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共享效率和使用量将会失去保障,而且有偿服务参与的市场性会更高。在平衡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同时维持权益将成为一个难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使得图书情报领域偏离最初建设发展的目标。所以,科学、健全的管理体制尚未建立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图书情报领域的信息处理,以至于不合理的管理非常容易触犯相关法律,演化为法律问题。
3.2 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公共借阅权之间的问题
这一方面的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共享之间矛盾的回应,虽然现今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已经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法对其进行规范保护,但是知识保护法的管理范围广,如果将其运用在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公共借阅权之间,而不去考虑图书情报领域信息发展的层次性、阶段性以及时代性,那么知识产权法将会固化图书情报领域信息的创新发展,致使其失去创新发展的活力。所以,其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应深入图书情报领域内部的发展状态及实际的发展状况作出相关方面的思考。
3.3 科学的信息资源共享的机制和模式还在探索之中
图书情报领域一个重要的服务目标就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但是,现今存在的问题就是科学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模式尚未真正建立起来。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更新速度非常快,这给图书情报领域信息资源的共性提供了很大的技术支撑,但是多样化、多层次化的信息技术软件知识图书情报信息资源的共享出现了一系列的利益纠纷、权利收尾不当以及经济效率获得途径不当的现象。而这些方面又没有针对性强的法律条例对其进行规范保护。虽然,现今关于这一领域的保护机制正在逐渐地建立,但是其权威性和规范性较高的信息法律机制并没有纳入到机制的建设之中去,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其发挥的作用是短暂的,信息法律机制的建立是必要的。
3.4 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机制有待改进
信息资源安全共享机制的建立是针对图书情报信息化、参与资源市场化获得经济效率和权益保护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是法治化的经济,图书情报领域信息资源参与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其必须依靠法律建立资源共享的安全机制,通过法律对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和内容作出严格的规定,这样能够保护专属人的权益,同时促进图书情报信息的良性发展。所以,加强对信息资源共享安全机制法律问题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3.5 信息法律教育教学比较欠缺
图书情报信息资源法律问题的研究必须要强化在专业服务人才培养过程中信息法律教育教学的地位,通过专业的法律教育课程提高图书情报人才的法律服务意识和工作意识。但是现今关于信息法律问题还比较缺乏明确的界限规范,教育教学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和研究范围,所以其关于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也就显得比较空洞。
4 图书情报领域中处理法律问题可采取的措施分析
4.1 严格依据法律规范,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资源共享模式
处理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法律问题最为主要的方式就是强化针对性、适用性强的法律规范的出台,通过强制性较高的法律规范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安全机制[3]。而且建立科学的权威出台的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法律规范的过程,必须通过多层系法律规范的形成强化对图书情报领域权权益平衡,明确权益与效率之间的核算方式,通过法律规定管理体制可为事业化管理、半事业化管理体制等多种形式。并且其法律规范能够通过不同阶段图书情报领域信息的发展作出适时的调整,对法律规范的灵活运用,能为图书情报服务提供法律上的解决办法。
4.2 强化法律在规范图书情报信息借阅传播标准和系统的建设
解决图书情报领域信息法律问题最为基本的就是强化图书情报信息借阅传播的标准,严格信息资源引进循环的系统规范。图书情报信息引进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信息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提高其使用价值。为了有效地应对信息资源公共借阅权和网络传播权之间的法律问题,法律规范能够对借阅的数量、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主要流通途径同样作出明确规定,尤其在规定网络传播要与图书馆之间做好协调工作,未经允许不得以非正规的途径向外传播情报信息资源。此外,一旦发现违反相关的图书情报使用法律规范的行为,必须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以提高图书情报工作信息法律化的进程及发展。
4.3 强化法律教育教学在图书情报学中的应用
高校进行图书情报教育教育是现今培养图书情报信息人才的主要方式,强化其法律教育教学,促使与图书情报相关的法律教学贯穿人才形成的整个过程。这样一方面能够促使培养人才基础法律意识的形成,另一方面能够使人才培养在熟悉图书情报容易出现法律问题的基础上培养创新精神,熟悉各个领域如安全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管理体制等,强化调查研究,通过信息教育人才和法律人才的合作研究共同为图书情报信息法律问题的研究提供理论研究。此外,将最新的理论研究结果贯穿于整个图书情报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以此提高专业让人才关于图书情报的法律意识,提供人才基础。
5 结语
综上所述,图书情报领域中信息法律问题是一个涵盖权益平衡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信息自由共享和保护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以及信息资源建设传承和市场化利用开发之间的关系的总体体现,所以图书情报领域应从强化法律规范在资源分享、资源管理、安全保证等方面的应用展开,并且能够通过法律促进图书情报领域法律问题的解决,推动图书情报领域的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图书情报研究》 网址: http://www.tsqbzz.cn/qikandaodu/2020/0904/344.html